河南一乡长酒后驾公车撞货车 违规酿事故被降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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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53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近日,河南省内乡县委、县政府对违反规定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的大桥乡乡长庞国航进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8月17日晚,庞国航在大桥乡陡沟村村委会主任周进华家与其商量承包土地事宜。其间,庞打电话通知司机李某把轿车开到周进华家门口,要过钥匙后就让李某回去。随后庞与周进华对饮白酒一瓶,凌晨2时许,庞国航驾驶小轿车离开周家,3点左右,在磙子岗村部对
事故发生后,内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察。经过勘察,认定庞国航驾驶小轿车负主要责任,陕西车辆负次要责任,庞对小车的维修费一万余元全部负责。内乡县委、乡政府对庞违反纪律,私自驾车酿成事故一事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点评:作为党的一名领导干部,不是想着为百姓谋福利,办点实事,却置党纪、条例不顾,胡作非为,张狂自大,最终没有好结局。 王宗璞 薛国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