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式”警车和派出所外观标识启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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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9:5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记者从正在这里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获悉,“2004式”警车和派出所外观标识是全国公安机关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据记者了解,因为现行警车和派出所外观标识特点不够突出,缺乏具体的涂装规范,造成一些地方的警车和派出所外观标识存在较大差别,公安部经过网上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专家论证后,优中择优,确定了新的公安机关警车和派出所外观标识。 据公安部门介绍,“2004式”警车突破了现行警车上白下蓝的简单涂装,以藏蓝色和白色为基本色调,辅以黄色,外观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汉字“警察”和英文“POLICE”以及部门简称组成。公安派出所标识包括标牌和灯箱,主色调为蓝色和白色,内容由派出所中文名称、警徽和英文“POLICESTATION”等组成。新的警车和派出所标识富有生气、动感和现代感,充分体现了美观、大方、醒目等特点。 据悉,全国公安机关现在用警车外观制式将于2006年9月1日前全部涂装成“2004式”,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将于今年年底以前统一安装完成。公安部同时要求,警车应当由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可不戴警帽),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工作证。机动车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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