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义务教育减免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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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0: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正逢中小学开学之时,市计生委、教育局、财政局对于农村独生子女户及双女户义务教育有减免杂费的专门规定。 根据三部门文件规定,其减免对象为:农村双女户(父母一方已绝育)、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减免标准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双女户(父母一方已绝育)每人各减50%的杂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免100%杂费。办理程序为: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减免对象的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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