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机关酝酿车改风暴 现行公车制度饱受非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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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0:45 新华网 | |||||||||
“车改”的全称,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在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谢谷粱看来,广东省的“车改”工作可称得上是“十年磨一剑”。如今,这把已经广州、深圳、佛山等多座城市磨砺的宝剑,已经指向广东省政府直属的各个机关单位,掀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车改风暴”。
“这是政府体制改革的项目之一,难度很大”,谢谷粱说,“虽然还没有确定的时间表,但最终一定要搞起来。广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成熟的地方,在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制度创新上,我们要走在全国前面。” 公车改革是早晚的事 公车,即由社会集团公款购买、使用的轿车,一直被视为我国政府运行机制中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之一。全国政协代表提出的议案资料表明:“八五”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 广东省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评论说,现行公车制度已饱受群众非议,不但恶化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也增加了财政负担。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车改理应先走一步。”谢谷粱说。 据他介绍,第一个尝试的是东莞的沙田镇。这个经济发达的小镇从1993年起就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为每年发给一定的交通补贴,每年交通费用有改革前的84万元降到了38万元,节约率达54%。此后,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广州等地的一些基层单位也先后进行了公车改革。 十多年来,广东省的“车改”已经从自发改革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改革,从个别、分散的试点到一个县、一个市区域内全面推行,从“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到以地级以上市制订统一的改革方案。在广州市天河区,经过3年的试点,所辖22个街道办事处全部进行了车改。佛山市5个区全面启动,今年四季度将进行市直党政机关试点。珠海市目前正着手进行区、镇一级的试点。深圳市市直机关的方案也在论证之中。 谢谷粱列举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五大弊端:一是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公务交通费用不断上升,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公车使用效率低下,隐性浪费严重;三是公车私用、变相专车的现象比较普遍,助长了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四是在公车购买、维修等环节上,容易诱发经济违纪违法问题;五是产生“公车依赖症”,有的官员无车不出门。 “过去我们查超编、超标车,纠而复生、禁而不止”,谢谷粱说,“这就提醒我们应该转变工作思路,尝试改革方法,把实物分配货币化,变暗补为明补,从源头上解决以权谋私的问题。” 谢谷粱说,在珠三角各市、县党政机关的车改工作基本完成后,下一步要继续研究车改如何向省直机关和政法机关延伸的问题。他表示,目前地级以上市应制定统一的车改方案。各试点县(市、区)和有关试点单位的方案,也应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建议各地的车改方案最好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才正式实施。 “车改”伊始 交锋不断 广东“车改”,选择的是“货币化”模式,其最大特点是:私人买车,公私兼用,公家适当补贴。 谢谷粱说,对于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来说,“货币化”模式不仅比较彻底地克服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种种弊端,而且适应了小汽车进入家庭的潮流。对于当地生活水平达到每百户小汽车拥有量为20——30辆,多数公务员具有购车欲望而经济上仍有一定压力的地区来说,这种模式无疑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但是,就像所有的改革一样,“车改”伊始还是面临了支持者和反对者的交锋。 今年7月份,广州市天河区“车改”工作在全区22条街道展开。由于改革采取了补贴与干部职工级别挂钩的通用做法,社会上出现了质疑。一些人表示,尽管普通办事员外出办事的几率超过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但是他们的补贴却少于领导干部,因此“车改”是“益了处长苦了科长”。 谢谷粱则说,他个人的经历并不支持这一观点。他说,某地在“酝酿”进行“车改”时,提出了两个方案供大家选择:一是维持现状继续保留公车,二是取消公车发放补贴。最后表态的结果是:领导干部全部选择留车,一般干部全部选择发补贴。 谢谷粱说,事实证明受“车改”冲击最大的还是领导干部;而对于中层以下干部,他们使用单位小车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车改”后得到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大多数人是满意的。 “‘车改’把实物变成‘货币’,受益者更多,中层以下干部成为支持改革的群众基础。”谢谷粱说。 即使如此,一些人还是发出质疑:“车改”后,会不会发生官员们“补贴全拿、公车照坐”的情况呢? 谢谷粱说,目前各地的车改小组已经想出了一些办法进行内外监督。如有的地方对留用的特殊公务用车,统一喷刷醒目标志便于群众监督;同时规定非执行执勤任务不得使用,建立用车工作日记,对每次出车的任务、人员、时间、地点一一登记,利于内部监督。 同时,各地还及时制定了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责任追究办法,如惠州市规定,发生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首次进行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交通补贴。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交通补贴。第三次除扣发全年交通补贴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目前的‘车改’并不完美”,谢谷粱承认这一点。在他看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上班用公车、下班用私车”这种“一人两车、公私分明”的做法才是“理想模式”,但“现阶段珠三角地区还做不到这一点”。 车改真的省钱吗? 事实上,上述这些疑问还不是最重要的。人们真正关心的一点是:“车改”,它真的省钱吗? 谢谷粱说,从佛山、惠州等地“车改”的实践来看,一个县(区)或市直机关,每年节约的交通费用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而公车拍卖一次性回收的资金可能达到数千万元。省下来的钱,“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目前在开展“车改”的地区和单位,除保留少数执法执勤专用车和组建公务用车租赁公司外,其余车辆一律公开竞价转让拍卖,且其评估定价要有社会中介机构完成。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改革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少数人以权谋私的现象。”谢谷粱说,“拍卖如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局长举牌要了八万,谁还敢举八万一和局长竞争?” 谢谷粱特别提出了“单位内部”和“机关内部”两个概念。公开竞价转让虽然不允许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但可以在“机关内部”进行,后者包含了至少两个平级单位。 谢谷粱举了一个例子。惠州一部“奥迪A6”的起拍价定为32万元,但成交价达到55万元,个中原因其实是有个体经营者看中了当地主要领导干部曾经的“坐骑”。收入偏低地区的公务员无法与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竞争,而购买新车的经济压力又比较大,因此“采取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竞价拍卖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附录:公车改革几个关键 对现有公车的拍卖要制定严格的拍卖程序,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公车的估价要请拍卖行等合法的中介机构办理,不能由单位领导班子内定。具体的拍卖方式和优惠措施要在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后确定。 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要适当。它属于职务消费范畴,不是职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不能过于悬殊,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 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公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 对原有的司机要妥善安置。工作需要而本人具备条件的可鼓励其报考公务员或其他岗位;愿意退职后自谋职业的可按有关政策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机关出租车队。 原则上由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车改方案。各试点县(市、区)和有关试点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应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建议各地的车改方案最好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才正式实施。 要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铺开。经济欠发达,干部收入水平低的地区现阶段不宜推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可先在乡镇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五套班子以及公、检、法、司等特殊部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当延后,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研究。(完)(来源:新华网焦点网谈 新华网广东频道 记者 王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