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 业主大会来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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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2:0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经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施行。现将部分新规定介绍如下: 物业每半年公布一次收费情况 《规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
业委会可代行使民事诉讼权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中,业主入住率达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交付使用满两年的,经10%业主或者建设单位书面提议,在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向业主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权益的纠纷,经全体业主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决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依法行使民事诉讼权。 物业不代收代付水电等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收取有关费用的,业主使用部分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部分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公共使用部分由业主分摊。未经双方约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不得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付有关费用,不得向物业管理企业扣收业主应承担的有关费用。 车辆停放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 车辆在公用停车位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可以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对车辆停放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