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国家助学贷款将改变贴息方式和还贷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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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贫困生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本报讯记者莫艳民报道:从今年秋季起,国家助学贷款在贴息方式、还贷年限上将有所改变: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免,还款年限延长至毕业后6年。国家金融管理等部门正联手建立学生还款约束体制。
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一大变化是,改变目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贷款利息还付将从毕业后开始计付。 第二大变化是改变目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学生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要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另外,对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具体办法将结合学生就业政策另行制订。(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