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昨举行聘任大会 68名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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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18:54 珠江晚报 | |||||||||
经过精心酝酿、遴选,昨天(8月31日),68名来自机关、医院、学校、企业、新闻等行业的专业人士从香洲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手中郑重接过聘书,开始履行神圣的审判职责。这是该院在我市率先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招聘规模最大的一次。 聘任大会在香洲区法院审判大厅举行,在场的人民陪审员认真聆听了法院对此次招聘情况的详细介绍,并于会后接受了法院政工科的培训。
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 香洲区人民法院自今年7月19日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招聘公告以来,全市有91人报名应聘,香洲区妇联及老干局还各自推荐了5名妇联干部和5名离退休老干部。经过认真审核,法院着重从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年龄结构及文化程度等因素考虑,最终确定了68位人民陪审员的名单。他们整体素质较高,本科以上学历31人,其中不乏建筑、医疗、财务、教育方面的高级人才。 陪审员参与庭审范围扩大 作为率先在我市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院,考虑到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香洲区法院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地法院的经验和做法。在产生程序上,暂时确定人民陪审员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向人民法院推荐,由法院自行选聘。该院政工科将对人民陪审员进行管理、培训及定期考核。届时,法院可根据陪审员来源、所学专业及职业特点,合理确定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和选配方法。 记者了解到,香州区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之初,曾聘请离退休教师、妇联干部参与涉及妇女特殊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但本次聘任的人民陪审员,法院将他们分至各业务庭,由各庭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安排参与刑事、民事、商事案件的审理。 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后,合议庭成员将由单一的法官组成模式转为法官、人民陪审员多样化的组合。人民陪审员执行陪审职务,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合议庭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裁决。香洲区法院还结合实际,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并确定由两名法官和一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这种“2+1”模式。同时,人民陪审员也为案件引入了社会道德等评判标准,有利于裁判的公正。 《决定》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香洲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天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绝不意味着法官大众化,并不是为了解决法官数量的不足而从社会其他阶层中再选拔业余法官。实行这项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体现司法民主,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阅历、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丰富法官在审查案件事实、具体适用法律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王天鸿还表示,法院将在人民陪审员制度理论探讨和实践操作上继续摸索,为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平稳过度奠定基础。 另据了解,此次聘任的人民陪审员任期限定一年,表现优秀者日后可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此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可按照每半天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另外,人民陪审员执行陪审职务一般来讲优先于完成本职工作,其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执行陪审职务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并影响其福利待遇和评比。 本报记者 苏振华 耿晓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