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区矫正因材施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1:15 新京报 | |||||||||
东城、房山等九个区县的34个街道、乡镇昨启动社区矫正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通讯员许冷)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人身危险性(即再犯罪可能性)的大小、结合其回归社会的趋向程度(即再社会化程度)等来因材施教。昨天,市司法局部署在东城、房山等九个区县的34个街道、乡镇进行社区矫正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介绍,分类管理以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大小为标准,结合其回归社会的趋向程度,将这些人员依次分为A、B、C三类,这三类人员从报到、走访、活动范围、教育、公益劳动等方面分别实施低、中、高三种不同强度的管理。 此外,市司法局根据矫正对象接受矫正过程中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的规律,结合教育矫正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将教育矫正全程分为初始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 为确保分类的科学准确,市司法局前期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合作研发了《北京市社区服刑人员综合状态评估指标体系》。综合了有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和社区矫正实务工作者的意见,并参考了国内外的有关评估方法,从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视角设计了两套包括100项指标的测试量表。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探索通过分类和分阶段教育,实现对阶段性教育目标的控制和评估,使得社区矫正教育更具针对性,对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趋于人性化,便于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教育矫正三阶段 初始教育阶段(接受矫正后的一个月):部分服刑人员具有自卑、悲观、封闭、逆反等心理特征和抵触、试探、被动参与的行为特征,教育内容以认罪服法和规范养成为主。 常规教育阶段(中间时段):绝大多数服刑人员已适应社区服刑生活,心理状态趋于稳定,对文化知识、职业技能、法律知识的需求较高,教育内容以思想、法律常识、职业技能培训等为主。 解矫前教育阶段(解除矫正前一个月):部分服刑人员表现出松散、应付的特点,教育内容是指导服刑人员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