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原副省长领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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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1:34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8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钟麓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钟麓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王钟麓先后5次非法收受浙江置地联合公司董事长孙达山所送的人民币39万元。王钟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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