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厅老板指使员工打死顾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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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1:43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 通讯员高志海)只因顾客无钱付账,便令员工将其殴打整整4个多小时致死。昨天,歌厅老板袁恒因故意伤害罪被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9月13日晚,几名顾客到丰台北洋宾馆歌厅唱歌。14日凌晨1时,最后离开的一名男顾客因没钱结账,被歌厅扣留。1小时后,在歌厅老板袁恒的指挥下,5名工作人员用镐把等凶器暴打这名顾客。在殴打了4个小时后,袁恒等人见顾客呼吸不正常了,才匆匆将他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为闭合性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袁恒的律师认为,袁恒殴打顾客不足以导致其死亡,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法官认为,袁恒指使他人和亲自对刘某长时间殴打,直接致刘某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