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临时干预电煤价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1:51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为稳定电煤价格,保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顺利进行,下发了对部分地区电煤价格实行临时性干预措施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河南、安徽、山东、山西、陕西5个主产省电煤销售实行以今年5月底电煤实际结算车板价为基础,在不超过±8%的幅度内,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协商确定价格。煤电双方今年6月份已协商确定的电煤价格仍可继续执行。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