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房禁止开在居民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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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1: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北京消息洗衣店不能开设在居民楼或者第二层以上供居住的综合楼内,还需要独立安装计量水表,必须安装回用水处理装置,达到环保、节水、节能要求,同时高档衣物洗坏要全赔。昨天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市工商、市质监、市环保、市水务等7个部门联合发文,颁布《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对洗染行业的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还了解到,水洗店还必须安装回用水处理装置,达到环保、节水、节能要求;同时必须安装水处理装置,不得将废水直接排入河流、湖泊、雨水管线、渗坑、渗井等;通过中水设备处理回用后的废水,应当按规定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以便污水集中处理;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朱伟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