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市试点按病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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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2:38 新京报 | |||||||||
目的为促进因病施治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卫生部昨天公布说,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日前开始在天津、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青海7省(市)开展。 据悉,试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轻患者医药费
在制订病种收费标准时,各地医疗机构应以当前病种实际费用为基础,组织专家对医药费用的合理程度进行评价,调整病种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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