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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法官判他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3:18 重庆晨报

  本报讯(肖玉实习生刘艳)“法官,我不要人为我辩护!不判我死刑,出去后我还要杀他儿子,杀他全家!”说话的男子叫刘官明,小学文化,今年49岁,家住九龙坡区白市驿。因涉嫌故意杀人,昨天上午,他站上了市一中院被告席。

  4月24日中午,刘和牌友梅祖禄发生口角抓扯。梅祖禄到刘官明家讨要医药费。“他要个一两百就罢了,开口就是一万!想起他平时大势欺负人,就动了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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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和举证,刘官明没有任何异议。在最后陈述时,刘官明只有一句话:“请求法院判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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