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6·6”越狱案4名警察被判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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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3:2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天府早报2日消息1日下午,记者从四川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轰动全国的阆中“6·6”在押人员脱逃事件的直接责任人———阆中市原第二看守所4名警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此判决结果已于8月31日由该院向4人口头宣布。轰动全国的四川阆中“6·6”暴力袭警越狱案划上句号。 据审理此案的审判长马德春介绍,与本案相关的原阆中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彭壮言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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