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公布“一费制”收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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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4:12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张文)晋江市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意见出台,并由经济、教育、财政等多个部门联合发文。 “一费制”中的杂费将执行省定三类区最高限额标准。即:农村小学为每生一学期90元,初中为120元;城市小学为每生一学期140元,初中为180元。
按本次方案,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和灵源6个街道办事处的学校为城市学校,执行城市收费标准,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外为农村学校,执行农村收费标准。 对未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和年级的杂费,按小学减20元、初中减30元的标准核定收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