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起民事假案 800多万国资“失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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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49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前不久,河南省内黄县爆出新闻:内黄县人民法院和县建行在呆账核销中联手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此事经当地职工群众举报后,内黄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揭开这起联手造假案内幕。这起窝案涉及内黄县法院的52起民事假案,共造成892.3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内黄县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庭长罗长珍、县建行工作人员韩振林因涉嫌枉法裁判,已分别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内黄县法院的52起民事假案中,已判决结案30起,调解结案11起,假执行案11起;法院在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判决张冠李戴,实体认定明显错误;执行程序明显违法等问题。 法院审判程序严重违法表现在公告的送达方式上。2002年至2003年,内黄县建行以呆账核销为目的,起诉到法院的借款纠纷案件41起。法院在审理中本应通知借款人到庭应诉,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均采取公告送达形式,致使当事人缺席。 在这52起贷款核销案件中,有11起是调解结案的,涉及核销金额376.12万元。对这些调解案,法院在调解后不等执行就自行宣告执行终结。 检察机关侦查发现法院对这些案子的审理过程更是存在很多问题。调查证实,内黄县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庭长罗长珍为了收取诉讼费,在审理建行起诉的41起案件中,既没有开庭,也没有合议案件。卷宗装订的庭审笔录、合议笔录都是事后补签的。审判环节的判决书、调解书、执行环节中41起终结执行裁定书,都是其一人伪造的。 为了确保建行达到假核销的目的,法院张冠李戴的判决更出人意料。为了配合建行造假,内黄法院在执行程序上也严重违法。目前,这一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