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纪检监察信访“双向承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5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兴安)9月1日开始,合肥市实行纪检监察信访双向承诺制度。该制度包括纪检监察机关承诺和信访人承诺:受理机关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难易程度,确定调查和答复问题时限,一般在半个月到3个月之间;在办案调查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一次性优质结案,并如期将调查事实及处理意见与信访人见面。信访人必须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线索或证据,不干扰调查,在承诺期限内不越级上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