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曹发贵的凶手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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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5:5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江烽周瑞平)9月1日上午,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命令,对故意杀害“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模范人民调解员”曹发贵的凶手方汝龙执行死刑。 今年5月16日上午8时许,和县乌江镇黄坝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曹发贵到被告人方汝龙家调解纠纷。被告人方汝龙不服调解,持凶器对曹发贵行凶。曹发贵在被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
8月6日,巢湖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方汝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方汝龙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于8月23日依法受理,经认真审理,于8月27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故意杀人犯方汝龙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