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首试“测谎”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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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6:11 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 在一起债务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一笔70万元的债务是否存在,说法截然相反。对此,合肥市瑶海区法院8月31日首次依据测谎鉴定,并结合相关证据,下达了民事裁定,同意原告浙江嵊州市个体户吴某的撤诉。 吴某于今年4月5日向瑶海区法院起诉,状告某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瑶海区某高级住宅小区工程项目负责人成某代表被告向原告借款70万元,但此后被告一直未还款。而在案件开
今年6月24日,受瑶海区法院委托,上海市公安局受理了这起心理测试案。根据测试数据分析判断,被告负责人在这起借贷合同纠纷中的陈述,可信度明显高于原告和证人。据记者了解,这是安徽省法院系统首次在民事诉讼中采用“测谎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