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拆迁群众按时回迁拆迁公司须与政府脱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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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6:22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城镇拆迁户不能按时安置或回迁的问题已引起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最近发出通知,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控制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维护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已在外过渡两年及两年以上的拆迁户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登记,尽快实施回迁。 问:拆迁户安置问题怎么解决?答:据有关部门统计,浙江各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问:拆迁涉及困难家庭的生活如何保障?答:拆迁中涉及的困难家庭将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的总体安排中,综合运用最低生活保障、最低补偿标准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政策,确保其基本居住需要。 问:“拆管分离”要如何实现?答:实现拆迁管理方式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根本性转变。各级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代表拆迁人或充当拆迁单位,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或拆迁单位承担的拆迁活动。凡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拆迁公司(拆迁事务所),必须在今年年底前与部门全部脱钩。明年1月1日起,未脱钩的拆迁公司一律取消其拆迁资格。 问:用什么措施严格管理拆迁?答: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市)政府要编制好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省建设厅和省发改委审批、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备案;年度计划中的拆迁总面积要进行控制;省建设厅和省发改委将加强对各地拆迁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