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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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6:42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杭州9月1日电】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8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犯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钟麓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钟麓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王钟麓曾经担任过浙江省副省长,1993年至1998年,他在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
1993年至1994年,被告人王钟麓在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在参与深圳金三元大厦、佳宾大厦项目以及上海鸿发苑项目中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4446.7327万元。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