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银行联手制造假案套走国有资产近九百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6:58 齐鲁晚报 | |||||||||
前不久,河南省内黄县爆出新闻:内黄县人民法院和县建行在呆账核销中联手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此事经当地职工群众举报后,内黄县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揭开这起联手造假案内幕。这起窝案涉及内黄县法院的52起民事假案,共造成892.3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法院的假判决、假调解、假执行,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发出52份检察建议
群众屡屡举报被告规避调查 据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从2003年3月到2004年上半年,内黄县人民检察院连续收到署名“内黄县建行部分职工”的举报材料,反映内黄县建行弄虚作假,通过法院裁判核销呆账的问题。 内黄县检察院决定对此事展开调查。当民事行政检察科的工作人员到县法院和县建行调取卷宗材料时,对方均以各种借口推托,不让调卷,也不出材料。 检察院工作人员采取迂回战术,找到县国税局税政部门,调取到了内黄县建行2002年、2003年两个年度呆账核销的所有资料和县法院裁判的案号。在这种情况下,县法院只好同意检察人员调取审理建行贷款案件的卷宗。 可是从这些卷宗中,检察人员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经过深挖细查案件水落石出 如果没有问题,为什么群众长期举报不止?检察人员决心将问题查个水落石出。他们经过认真审理发现了蛛丝马迹,法院受理建行的52起案件,判决、调解后,在执行环节,均以被告“资不抵债,无执行能力”为由,宣告案件终结执行。拿到法院52起涉及892.32万元的终结执行裁定后,内黄县建行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作了核销。 难道这52起案件的被告都“没有执行能力”?检察人员以此为突破口,经过进一步认真调查,终于发现法院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问题。在河南省检察院和安阳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内黄县检察院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从全院各科室抽调15名工作人员集中办案,并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对此案的调查。经过数月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彻底澄清事实,案件真相大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