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黄县法院和建行联手炮制50多起民事假案核销800多万元呆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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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7:1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郑州9月1日电前不久,河南省内黄县爆出新闻:内黄县人民法院和县建行在呆账核销中联手制造52起民事假案,共造成892.3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据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从2003年3月到2004年上半年,内黄县人民检察院连续收到署名“内黄县建行部分职工”的举报材料,反映内黄县建行弄虚作假,通过法院裁判核销呆账的问题。
检察院经过认真审理发现,法院受理建行的52起案件,判决、调解后,在执行环节,均以被告“资不抵债,无执行能力”为由,宣告案件终结执行。拿到法院52起涉及892.32万元的终结执行裁定后,内黄县建行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作了核销。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内黄县法院的52起民事假案中,已判决结案30起,调解结案11起,假执行案11起;法院在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判决张冠李戴,实体认定明显错误;执行程序明显违法等问题。 在这52起贷款核销案件中,有11起是调解结案的,涉及核销金额376.12万元。对这些调解案,法院在调解后不等执行就自行宣告执行终结。经调查,调解书根本没有送达被告人,也没有去执行被告人。 调查发现,内黄县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庭长罗长珍为了收取诉讼费,在审理建行起诉的41起案件中,既没有开庭,也没有合议案件。卷宗装订的庭审笔录、合议笔录都是事后补签的。审判环节的判决书、调解书、执行环节中41起终结执行裁定书,都是其一人伪造的。为了确保建行达到假核销的目的,法院张冠李戴的判决更出人意料。内黄县井店镇政府1992年10月27日因盖办公楼从建行贷款20万元,法院仅凭建行工作人员韩振林出具的假证据,错判给这个镇上一家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油毡化工厂偿还。内黄县城关镇南关村委会1993年3月23日从建行贷款15万元,法院在无任何证据支持下,判给这个村的村办企业偿还。 为了配合建行造假,内黄法院在执行程序上严重违法。经检察机关调查,借款金额达350万元的17个单位和个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偿还能力。但内黄县法院不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甚至在不追要不调查的情况下,下达终结执行裁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