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王钟麓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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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7:18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9月1日电8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钟麓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 王钟麓曾经担任过浙江省副省长,1993年至1998年,他在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浙江置地联合公司、杭州华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达山在资金借贷、土地转让、土地加价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5次收受人民币
1993年至1994年,王钟麓在参与深圳金三元大厦、佳宾大厦项目以及上海鸿发苑项目中滥用职权,造成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4446.732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