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启动城乡教师“大交流”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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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3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新学期伊始,徐州教育力量薄弱的24所农村中小学即将输入来自徐州名校的“新鲜血液”,徐州市区24所实力雄厚的中小学将派出72名骨干教师来到这些农村学校对口支教。 记者9月1日从徐州市教育局获悉,徐州市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正式启动城乡教师交流计划,这48所学校只是首批进行师资交流的学校。这也是我省首次开始实施城市、农村学校的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教育部门为交流计划的实施制定了具体的内容: 建立城乡学校合作交流制度。徐州市三星级以上高中、省重点职业中学、省示范初中、省实验小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及有条件的市区(含县城)民办学校,均要与一所农村学校“挂钩结对”,签署互助协议,建立校际交流制度,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实行合作交流。 实行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市区、县(市)城区内新教师在任教的前五年内,必须有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学期的经历,否则缓评职称,推迟晋升职务工资;从2005年开始,对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城市(含县城)45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逐步实行到农村工作一学期的制度。 建立支教带教、跟岗学习制度。与村镇学校结对帮扶的城镇学校,每学期选派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帮扶学校支教带教;同时,对口受助学校也要相应派出教师到支教单位跟岗学习。派出的支教带教教师必须是对口学校紧缺的,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业务水平较高的学科骨干教师;赴支教单位跟岗学习的教师必须是各学校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单亮 刘瑜 叶小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