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一费制”办法出台 服务性收费和杂费标准由各市制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32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我省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昨天正式出台。我市将加紧制订无锡市小学和初中“一费制”的具体收费标准与项目,新标准出台后,提前收费的学校要负责“多退少补”,其余学校执行新标准收费。 由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昨天联合下发的《通知》规定,“一费制”收费内容包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杂费原则上维持2003年标准。各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
另外,我省还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与“一费制”同步执行。其中包括今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向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减免比例为收费总额的15%。省财政今年还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帮助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温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