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日讯(邢云飞、吕雪松、郭瑜)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作田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23日在石家庄召开,会期预计4天。
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评议省政府秘书长尹亚力、省人事厅厅长宋太平的述职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小组关于对省政府秘书长尹亚
力、省人事厅厅长宋太平述职评议考察和听取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废止《河北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和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草案)》、《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河北省统计条例(草案)》和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测绘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石家庄等3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规定清理结果的报告和孟村回族自治县等6个民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全省环保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关于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会议还将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少存、韩葆珍、王加林、白润璋、杨新农,秘书长韩生雨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