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市场:五种公益性服务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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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8:44 新华网 | |||||||||
记者昨日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获悉,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我市各人才市场自今日起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人才服务、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辞职、辞退人员身份认定、代办集体户入户、集体户管理等5种公益性服务将免费。 据悉,除上述5种公益性服务不收费外,新收费标准还规定:下岗人员求职登记凭下岗
新标准还对举办人才交流会的门票作了限定,门票每人10元,仅限于举办集市性的人才交流会收取。应届毕业生减半收费,下岗人员凭下岗证免收费。 今后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委托书,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要求全市各人才交流机构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收费公示。对违反规定收费的,将依法查处。该收费新规有效期为3年。(陈娜) (来源:深圳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