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浓缩婚姻登记处 将实行“集中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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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00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王斯)明年结婚登记注意了,从明年起,广西47个县将实行“集中登记”的婚姻登记体制改革,“新人”们必须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原来分散在全区各个乡镇的1362个婚姻登记机关,将浓缩为200多个婚姻登记处。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从去年10月1日在广西实施以来,广西的婚姻登记越来越规范,结婚登记的新人比去年大幅增加。但在农村,由于婚姻登记机关设在乡镇政府,办理登记
针对以上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转发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广西区内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进行了规范。通知规定:在城市,婚姻登记集中在市辖区民政部门;在农村,婚姻登记集中在县级民政部门;对于少数经济条件较差、交通不便利、地域范围较大的县(市),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在中心乡镇设点办理婚姻登记,原则上每个县设立的婚姻登记处不超过4个。整个婚姻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必须在2005年年底以前完成,47个县在年底实现“集中登记”。重新确定的全区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自治区民政部门将向社会公开。 此外,广西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明年实现涉外婚姻登记数据与全国联网,力争实现全区的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数据联网。届时,轻点鼠标就可以查询到居民婚姻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