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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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06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召开听证会并报省政府同意,我省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昨日正式出台。“一费制”中的杂费原则上维持2003年标准,但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经市政府同意,在2003年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20%。 杂费原则上维持去年标准 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通知,通知规定,“一费制”收费内容包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杂费原则上维持2003年标准;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学校,
杂费可以上下浮动20 %我省一费制听证方案是杂费标准拟上涨20%,尽管一费制涨价遭到所有参加听证会的学生和家长代表(7位)以及部分团体代表和政府代表的反对和质疑,但最终杂费还是留下了涨价的口子,连一点折扣都未打,因为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文规定“杂费可以上下浮动20%”。行家评价说,杂费下浮20%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上涨的可能性倒是很大。如此说来此次听证会又成了走过场。 服务性收费有5项 通知要求,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必需的服务,可适当收取服务(代办)费用。具体项目为:住宿、学生体检、社会实践活动、代办校服(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和学生蒸饭、代伙。收费标准由各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并报省里备案。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取。 困难家庭学生可减免杂费 另外,我省还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与一费制同步执行。一是明确中小学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其中苏北地区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50元,满足学校的正常运转需要。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今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向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减免比例为收费总额的15%,同时市县对经济困难的住宿生补助生活费。三是从今年起,对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四是省财政今年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补助有关地区,帮助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五是省财政今年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借读费和中专招生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不纳入“一费制”范围。 作者:孔祥宏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