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户居民拿到“幸运钥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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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07 沈阳晚报 | |||||||||||
当日上午9时,记者在大东区房产局看到:前来咨询和办理政府补贴房申请的大东区居民络绎不绝。此前本报曾多次报道过政府补贴房的相关信息,因此许多居民是拿着《沈阳晚报》来申请的。负责此项业务的区房产局李书记和卢科长耐心、细致地为居民解答相关政策和手续办理情况。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虽然带着遗憾走了,可他们都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据悉,去年大东区的动迁户主要集中在八王寺地区和老瓜堡地区,区房产部门为方便群众,此前已对上述地区符合条件的1200多户动迁户提前办理好了相关手续。因此,当日前来申请政府补贴房的居民一般是较为零散的动迁户。截至当日下午4时,大东区房产局共为符合条件的32户居民办理了相关手续。与此同时,和平、沈河等城区的申购政府补贴房的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 记者另从市政府补贴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目前皇姑、于洪、东陵的申购尚在落实之中,预计近日也可开始办理。 怎样申购“补贴房”? 申请购买政府补贴房的居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03年以后、沈阳市内七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居民;其拆迁补偿金或补助费为10万元或10万元以下;属于低保户(家庭人均月收入205元以下)和低收入户(家庭人均月收入205元以上300元以下)。其中,低保户可优先购买(购买政府补贴住房的低保户不影响其按规定可享受相关待遇)。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获得拆迁补助的证明材料;居民户口本;申请人夫妻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低保户提供《沈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居民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可以向房屋拆迁地所在的区政府提出购房申请,具体负责办理业务的为各区房产部门。图为申购现场。孙盼摄电话:8151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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