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禁用“富翁靓女”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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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8月30日《成都商报》报道,成都市民政局日前对征婚广告“惑人字眼”紧急叫停,今后,使用“富翁”、“俊男”、“靓女”等“模糊”用语的征婚广告将严禁刊出。 无疑,成都市有关部门的初衷是好的,其目的在于防范征婚市场出现虚假、欺骗性广告。但我觉得,一律禁止使用“富翁”、“俊男”、“靓女”等用语,却失之于简单。
之所以禁止使用“富翁”、“俊男”、“靓女”等用语,据介绍,是因为这类词属于“描述性、无界定标准的用语”。应当承认,像“富翁”、“靓女”等确实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但不能说就没有人可以被称为是“富翁”或“靓女”。情形处于界线边缘的固然不好认定,但不能说一个人拥资百万元甚至千万元还不能称为是“富翁”。一个女子在单位或朋友中被公认为是美女,征婚时自称“靓女”竟涉嫌欺骗,这也让人不好理解。 禁止使用“富翁”、“靓女”等用语,固然可使某些想藉此行骗者无空子可钻,但却可能使得那些称得上是“富翁”或“靓女”的人叫苦。如果他们名副其实却不被准许如实介绍,征婚“行情”肯定会受到影响。而对于应征者来说,这也未免不是一种损失,因为他们减少了真实、全面获悉征婚者信息的渠道,这于他们如愿找到心仪的“另一半”多少会造成些障碍。 其实,是否存在欺骗性,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检查、核实来确定,而并不一定非得禁用一些用语不可。也许管理部门选择禁用某些用语,图的是一种便利,即工作人员不用再花时间与精力去一一核实,而只需看到出现了“富翁”、“靓女”等字眼,就予以处罚即可。于管理人员而言,这无疑要简单、省事、省心得多。 像这样的“一律禁止”的管理办法,在不少地方都在发挥效用。比如有些地方的管理部门在发现个别管理对象出现问题后,就立即将整个行业的经营活动叫停。有的地方的娱乐场所有卖淫现象,于是就无限期停止给娱乐业登记发牌。某城市发现有的拾荒者有收购赃物行为,便剥夺所有拾荒者的正当拾荒权。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如此管理既能显示有关方面“决心很大”、“力度很大”、“声势浩大”,在管理上又能省心、省事,至于无辜者的利益则不在管理者的考虑之列。 在我看来,这样一些“一律禁止”的管理办法,其背后掩藏着的其实是一种“懒政”,而“懒政”的背后往往是执政能力的不足,以及对群众合法利益的漠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