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民主生活会“揭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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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2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高柱)为遏制民主生活会上“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不正常现象,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出台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如果明知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而不在民主生活会上指出、批评的,一经发现,除追究有问题者责任外,主要负责人也将被实施责任追究。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一项旨在加强领导干部相互监督的制度。但长期以来,不少领导班
该项《办法》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学家的关注。四川社科院胡光伟研究员认为,追究有问题不揭的主要领导者责任,这是努力提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的一大进步。但他同时认为,由于客观存在着下级“命运”被上级掌握、同级“命运”被“一把手”掌握现象,因此如果不进一步强化干部民主选拔制度,要让党内民主生活会真正体现“民主”还较难,需要建立健全一种保障机制。 四川省委组织部特约研究员、成都市委党校教授刘益飞指出,党内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及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目前不少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过得不太“民主”,不单是因为一些领导班子中存在着“家长制”,还由于缺乏敢讲真话的土壤和条件。他认为,只有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人无得失牵挂和后顾之忧,才能使党内民主真正发扬起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