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岂能被开发商牵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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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36 沈阳今报 | |||||||||
8月31日、9月1日的《新京报》以大量篇幅对北京市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天通苑严重存在的上学难、看病难、出行难、治安乱等系统问题进行了报道。 在已经在天通苑里居住了三年的笔者看来,《新京报》的报道确实是较为全面、到位的,报道所指出的那些问题也正是广大居民反映最为集中和强烈的领域。但是,笔者认为,报道还有一个地方没有指出和分析到,那就是为什么有关政府部门会在这些具体问题上如此
实际上,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经营商的欺诈和厚颜无耻,我们真的没有必要过多的指责。因为那是本性使然。此时,最应该考问的应该是有关政府部门,在这些问题上,他们究竟干了些什么,充当了怎样的角色?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就是动用一定的行政和法律力量来有效规范和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关系。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天通苑存在的教育、配套措施、公交等诸多问题上,我们没有看到,原本应该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被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来。对于这种情况,一些民间的议论或许具有较强的启发意义。前天,《家住天通苑》网站在头条显赫位置转载了《新京报》的报道,引发了不少的跟帖议论。其中一帖说道:媒体再怎么报都是没有用的,就是告状告到总书记那里去,也没有用,因为天通苑的开发商根本就不是一般人,他们太有来头了。 而这种说法,包括笔者在内的许多天通苑人实际上早就有所耳闻。尽管这只是一种小道消息,但是,如今的情况却不由得让人倾向于相信这种说法的存在。试想,几年来积累的如此多非常显性的问题,多年来如此多层次、多渠道、多密度的问题反映,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这其中,显然不是简单的政府职能部门缺位的问题了,也不是单纯的城市规划意识缺乏的问题了,问题更多地恐怕在于:各种因素包括一些具体的利益纠缠让有关部门过多地被开发商牵制住了。 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了许多类似天通苑问题的新闻事件。而综合分析这些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原因都在于一些政府部门过多地和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经营商纠缠在一起。笔者认为,面对这样的可能情况,我们不仅需要大力抨击,更要大力揭露其中存在的各种利益纠缠和官商结合现象,也许,这更能够实际、有效、快速、根本地解决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