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讨说法”,硬是要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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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36 沈阳今报 | |||||||||
娄国标《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让浙江省今年有10万名低保困难群众陆续领到“法律援助卡”,享受到多项法律援助优惠措施;同时该省为外来务工人员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遇到工伤、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可先受理援助事项。(9月1日《钱江晚报》)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了政府的作为。政府不是以强权而是以法律援助的姿态介入弱者的“讨说法”中,彰显了执政理性。这种理性的执政理念,让我们看到了在
弱者与强权的对抗,往往都是充满辛酸的,讨说法的一个“讨”字就道出了几多无奈。一直以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都是以高消费面目示人。过高的官司成本,会使得弱势公民考虑到自己的生活环境而被迫放弃对于自身权益的诉求,虽然他们对于公道和正义的渴望是那么的强烈。我们无法指责他们对于法律的无知和不亲近,法律虽然提供了实现正义和公道的可能,但其基于市场配置下的高水平消费常常令许多困难群众望而却步。 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在制度安排、政策体系和运作机制上,考虑如何切实降低公民的维权成本,让公民特别是弱势人群敢于打官司、打得起官司。于是,在越来越广泛的对弱者的法律援助过程中,更多的人会注意和关心弱者的维权问题,更多的人会认识到公正和正义得不到实现的现实危害,更多的富有良知与社会责任感的人会加入到追求正义的行列,政府的执政导向也就不言自明了。 强化法律援助的最终结果,如果能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即使经济拮据、生活困难,我们仍然可以对法律大声说:我能消费得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