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助手王泰盛澳大利亚上诉失败被逐返香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09: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悉尼九月二日电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助手、中国男子王泰盛,在悉尼申请学生签证被拒,多次向法庭上诉,企图阻止被驱逐返回香港,纠缠两年多后,日前由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合议庭判决上诉失败。 厦门远华走私大案涉及的走私金额约四百亿元人民币,其牵连甚广,先后有三百多名官员被控贪污罪,包括前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
四十六岁的王泰盛是前厦门海关官员,自二00二年二月在悉尼的住所被澳大利亚移民部人员带走后,一直被拘留在悉尼维拉活黑民羁留中心,因为即将要被驱逐出境,所以还被安排编入外逃高风险的第一期营。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早在二00二年底就已驳回王泰盛的上诉。此后,他又多次向法庭上诉,反对移民部长以国家利益理由拒绝签发学生签证的决定。 据悉尼传媒今天报道,王泰盛曾经是厦门海关关员,九十年代在厦门属于中层官员,负责进口货物的流动。一九九四年,他辞去海关工作,替赖昌星做事,并于一九九五年取得单程证移居香港。 一九九九年八月,王泰盛持旅游签证由香港抵达悉尼,随即申请学生签证,就读一个三年期的工商管理课程。一年后申请续签时,澳大利亚移民部作出决定,以其品格不能合格,正式拒绝其申请,并立刻予以拘留,等候驱逐出境。 今次三宗上诉、一宗申请上诉的法律争拗,其中一宗是澳大利亚移民部长上诉,反对联邦法庭允许受不良行政影响人士告政府;其余是由王泰盛提出的。三位大法官联席的合议庭判移民部长上诉得直,故此,王泰盛的两宗上诉和一宗申请上诉的相关案件便宣告失败,将被驱逐返回香港。(完) 相关专题:赖昌星可能将被遣返回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