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昨开始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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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0:0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外国人在厦申请“绿卡”业务开始受理了。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和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迎来了许多“老外”,咨询该项业务的办理程序。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还开通了咨询电话:0591-87851070,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3:00~5:45。 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适
虽然真正能完全符合条件的人很少,但还有很多“老外”委托他人或亲自到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如果“绿卡”申请成功,“老外”在中国的生活将更方便,申请者获得中国“绿卡”后,不会改变其外国国籍。 拿到“绿卡”生活更方便 来厦门建厂创业已有11年的林德-厦门叉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因里希·温策尔,是昨天第一个亲自到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的申请者。 温策尔先生告诉记者,他很喜欢厦门,平时喜欢到鼓浪屿和海岸边游玩。正因为他这么喜欢厦门,所以他想在厦门办张“绿卡”,希望厦门成为他的家。在外国人中一般在中国最多工作3~5年就回国了,很少有像他呆这么久的,一呆就是十几年。他留在中国的最主要原因是要不断发展他的事业。能在中国拿到“绿卡”是他的愿望,因为他的夫人就是中国人,他有3个孩子,最小的就留在厦门的外国语学校读书。 温策尔先生说,能在中国拿到“绿卡”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很有象征意义,它表明一个城市在欢迎他。这样就不像是来旅行的,而是居民、市民。他希望能拿到“绿卡”,这将使他今后的生活更方便,这也是他在厦门投资的原因。 温策尔先生聊到高兴处,指着窗前的厂房告诉记者他在厦的创业史,他当时考察了中国许多城市,最后来到厦门,就被厦门当地人的热情、当地的企业文化、市政府所吸引和打动,在厦门建厂兴业符合他的意愿。1993年温策尔先生就签订了一份建厂协议,把厂址定在了厦门。 这样办理中国“绿卡” 第一步:申请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可由本人或者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申请。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申请人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三)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同时,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六个月内等待受理决定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三步: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向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三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三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五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一年。 “绿卡”申请费1500元 据了解,《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申请费为每人1500元人民币。而且只要递交了申请表,不论申请是否成功,申请费都无法退回。所以公安部门提醒想申请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应仔细看清申请条件,符合要求并能提供相应证明后再进行申请。 N本报记者 江荣义钟丹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