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8名新司机昨领实习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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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1:03 北京日报 | |||||||||
10月1日起,新手不贴标志上路罚100元;临时借车也得贴新标志 本报讯(记者张靖)昨天一大早,二十多名已通过全部考试的新司机来到市交管局车管所京海分所办公大厅,等着领取新驾驶证。民警在发放驾驶证的同时,还给每人随赠一张新手“实习”标志。截止到昨天下午5时,全市共有4408名新司机领到新的实习标志。
“实习”标志为黄底红字,上书楷体“实习”两字,式样、大小、颜色全国统一。刚刚领到“实习”标志的杨小姐告诉记者,虽然新的实习标志缺少了类似“熊出没注意”这样的个性,但规范、统一了,从安全的角度上讲,应该是好事。她表示,如果开车,将会按照要求张贴新标志的。 据介绍,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在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12个月内驾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从昨天开始,市交管局对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核发驾驶证时,一并赠送“实习”标志。此前已领取驾驶证、目前仍在实习期内的驾驶员,可在10月1日前到车管所各分所免费领取“实习”标志。从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驾驶车辆的实习驾驶员,路面交警将依据新规定,给予100元处罚。如果新手临时借他人的车开,也应当张贴或悬挂“实习”标志,否则同样视为交通违法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