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制度“平民化”普通外来人员也可申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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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1:38 汉网 | |||||||||
全国首个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城市上海日前决定对这项实施了两年多的制度进行重大调整,从10月1日起,居住证的适用对象将从过去的“引进人才”扩大到“在上海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此后所有在上海具有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的外省市来沪人员都可以提出申领。 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1日介绍说,所谓“在上海具有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是指签
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将拥有更多的“市民待遇”:他们可以按照上海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并可享受相关待遇;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可以按规定参加上海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可以参加上海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评选;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方面也可享受相关待遇;持有人随行的16岁以下子女可以享受上海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 据新华社上海9月1日电(记者季明)(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