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稳定住所可领居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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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2:0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在本市居住的境内来沪人员,都应办理居住登记,只要具有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无论是外来个体户,还是高级工程师,都可申领《上海市居住证》,获得居住证可享受劳模评选、子女义务教育等待遇。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推行。新颁布的《暂行规定》对居住证的申领和发放、居住证持有人的相关待遇,以及居住证相关管理活动等内容都作了规范,与
《暂行规定》实施后,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其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和健康检查合格章等验证盖章手续,也在居住证的办理过程中一并完成。申领人只需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供申领材料,即可办理申领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