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台湾毒贩大陆贩毒被判刑 4人死刑1人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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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3:4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圣达 通讯员郑金雄 王锐) 昨日下午,福建省最大一起贩卖冰毒案的五名涉案人员被市中院一审判刑。因为贩卖、运输冰毒多达357公斤,他们中的四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死缓。宣判后,五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被告人林文宾、邱司青、陈永发、江世钤、陈松辉,均为台湾省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份至11月间,他们与人勾结,从广东利用长途客车将冰毒贩卖、运输至福建
2002年11月24日,陈永发通知江世钤25日到广东接运冰毒。当日下午5点多,江世钤在广东东莞太平车站办理好4箱冰毒的托运手续后,便随车押送回石狮。次日凌晨2时许,公安机关在漳厦高速公路东孚路段截获该客车,当场抓获江世钤,并从车上缴获这批冰毒共计101公斤。经鉴定,从缴获物品中检出冰毒成分。 市中院一审以被告人林文宾、邱司青、陈永发、江世钤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陈松辉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