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配备防弹装甲车 用于反恐防暴和救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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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4:03 都市消费晨报 | |||||||||
天山网讯(记者易永林) 昨天,自治区公安厅对5辆新型防暴防弹装甲车举行了交接仪式,这5辆装甲车分别配发至和田、喀什、伊犁、乌市公安局和自治区公安厅高支队使用。 这种新型警用装甲车长5.275米、宽2.26米、高2.54米,重4.87吨,最高时速为100公里。
这种警用装甲车价值90多万元,点对点的通讯距离达到2000多公里。车内除指挥员和驾驶员外,可载7名全副武装的战斗人员,是集指挥与防暴为一体的先进警用装甲车。 这是自治区公安厅第一次配备警用装甲车。今后它将主要用于反恐防暴和抢险救灾。在这之前,民警们在执行危险任务时,使用的都是普通车辆,其防弹和抗冲击能力较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