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建立合作机制并确定近期主要合作范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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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4:2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香港9月2日消息(记者廖雪方)为进一步扩大北京与香港两地的合作与交流,北京市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天(2日)在香港举行高层会晤暨京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决定建立两地合作机制?D?D“京港经贸合作会议”,并确定了近期的主要合作范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北京市市长王岐山、中联办主任高祀仁、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周波等出席会议。
会上,京港双方就合作机制及进一步加强合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双方均认为充分把握《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所带来的新契机,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两地经济的互利发展和共同繁荣。双方同意建立一个包含三个层次的政府间合作机制?D?D“京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一层次由京港双方行政首长共同领导,其他政府高层人员参加。第二层次由北京市副市长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共同主持工作会议,并分别负责推动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第三层次是双方各设联络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筹备和日常联络工作。双方并确立了七个领域作为近期主要合作范畴,包括经贸、专业人才交流、教育、文化、旅游、环保及奥运经济。 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会后在会见传媒时表示,京港双方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可充分体现“优势互补”,达致“互利共赢”的局面。他说,京港合作有着雄厚的基础,加上其他有利的条件,包括国家加入世贸后的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CEPA的实施和不断深化,以及北京筹办奥运会等,深信京港合作新阶段会为香港工商、金融、专业服务等界别带来无限机遇。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