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高速中山段超速严重 一个月就有6000余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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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接受处理不足两成 本报中山讯 京珠高速中山段一个月查获6000余超速车,最高时速达181公里,但按时接受超速违法处理者却不足两成。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从原来的110公里提高到了120公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下的作罚款200元,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1000元,记6分,并可以吊销驾驶证。有违法超速记录的,应在三个月内到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接受处理,否则,将对车辆年审、过户等手续产生影响。 (潘林 刘洪希 陈飞国)(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