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九省区全面启动质量技术监督区域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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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5:55 新华网 | |||||||||
新网社广州9月2日电(记者彭勇陈冀)泛珠三角九省区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2日在广州签署《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全面启动泛珠三角质量技术监督区域合作。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赖天生说,在国内外产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加强区域间的质量技术监督合作,对于消除地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建立起规范、有序、可持续的发
据介绍,本次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是: 建立规范统一、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协议各方消除排他性和歧视性规定,不得有专门针对外地企业而且阻碍其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重复检验、检定、备案和认证等限制性措施;加强制订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方面的合作,推行工业产品和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认证标准互认;互相认同依法或依法授权出具的检验、检测、计量检定和鉴定结果、省级名牌产品称号、C标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省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各方省级名牌产品列入打假保优活动的保护范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技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各方的比较优势,实现机构的资质、技术、设备、人才等资源的优势集成、互补与共享;加强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提高技术机构检测能力,拓展检测、校准市场;协商规划区域质监技术机构建设,促进共同发展。建立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建立区域内企业质量诚信记录,通报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区域内举报投诉、打假查处的合作、交流与协调,追踪协查假冒伪劣产品来源去向,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协商制度。建立区域信息联网,及时通报地方标准、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制定等相关的质监信息;建立质监工作协商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对相互关联并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和举措作出通报。 赖天生说,为保证框架协议落实到位,九省区政府同意建立泛珠三角区域质监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区域合作重大事宜,协调区域合作。 联席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主持。每次联席会议确定下次会议的议题、主办方、时间和地点。 同时泛珠三角九省区还将根据合作需要确定成立若干协作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合作项目工作,解决争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