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诚信 抄袭功课 香港2名法律系学生被除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9:25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香港消息: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次发现有学生抄袭功课,其中2名法律系学生已被开除学籍,并丧失当律师资格。目前还有14名怀疑抄袭的学生正被调查。 对此,港大学生会支持校方决定,香港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黄英豪也认为严厉惩处有警示作用。负责法律深造文凭的港大教授指出,教学21年来首次遇到此类事件。
港大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证实,这2名学生除了抄袭功课外,还说谎。陈文敏指出,学生可以就事件提出上诉。他认为,法律系学生应该有很高的诚信,所以才对这种行为作出严厉的惩罚。 据透露,事件是由港大校外考官(包括律政司职员和香港律师会会员)在改卷时,发现有学生在做法律教育文凭课程(PCLL)的功课时出现抄袭,这是香港律师必须修读才可入行的课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