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中学补课“不光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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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1:53 时代商报 | |||||||||
终于盼到了9月1日,李强(化名)悬着一假期的心也终于又可以放回肚子里了。 与大多数学生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不同,今年刚初三的李强的假期完全是在“惊心动魄”的补课生活中“熬”完的。“提心吊胆”锁把门 李强是沈阳市光明中学的初三学生。今年暑假一开始,李刚和全班的60多名同学就在
为了印证老人的说法,记者先后三次到沈阳市光明中学采访,但一直都没能见到这位姓孙的老师。日前,这位孙老师按照记者留下的电话号码与记者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这位孙老师一直刻意回避补课的问题,只是表示这些是她的“个人行为”与学校没有关系。9月1日上午,记者第四次来到该中学,见到了李副校长。对于记者和家长们反映的情况,这位李副校长表示并不知情,而且肯定地告诉记者,学校内绝没有组织过学生进行补课。“班主任老师组织本班学生有偿补课是否属于个人行为?”对于记者的问题,李副校长表示这肯定不是学校组织的,如果老师组织补课,而学生又自愿参加的话,那就属于个人行为。最后,李副校长告诉记者,学校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高压电线”早就有 记者从沈阳市教委了解到,早在去年6月召开的沈阳市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会上,沈阳市教育局就公布了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五条禁令,被称为“五条高压线”。其中第二条和第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违者给以校长行政记过处分或免去校长职务;禁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违者给以当事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降低职务一级,情节严重者取消教师资格并解除聘任合同。见习记者 吴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