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禁驾第一人被判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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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2:01 时代商报 | |||||||||
开车撞死一女子后逃逸,昨新城子区法院审理此案———沈阳禁驾第一人被判6年新闻回顾: 今年6月2日凌晨3时许,郭世贵驾驶拉着一车碎石的车行驶在107线上,将一名女子撞倒,该女子当场身亡。郭世贵驾车逃逸。
6月3日下午,公安机关DNA检验,认定了郭世贵的犯罪行为。 6月24日,沈阳市交警支队作出决定,终身禁止犯罪嫌疑人郭世贵驾驶机动车。郭世贵遂成为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沈阳市第一个被终身禁驾的机动车驾驶人。郭世贵也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8月6日,郭世贵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刺耳的刹车声撕裂了凌晨的寂静,碾在车轮下的女子当场就停止了呼吸。 望着尸体,驾驶人郭世贵在承担和侥幸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当他驾车匆忙逃离现场的时候,恐怕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新交法实施后的沈阳终身禁驾第一人,更不会料到自己被绳之以法的这一天到来的如此之快。 昨日,沈阳市新城子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郭世贵有期徒刑6年。 昨天上午8点30分,沈阳市新城子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被告人沈阳市终身禁驾第一人的身份案件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庭审中,公诉人指出,被告人郭世贵忽视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其行为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作为被告人的郭世贵并没有为自己做过多的辩护。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郭世贵也没有提出反驳意见,他的代理律师也仅是提出郭世贵在公安、检察机关的认罪态度较好,也没有任何的前科劣迹,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从轻判罚。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郭世贵再次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忏悔,他表示,自己的行为给死者的家庭造成了伤害,也给老父亲和年仅15岁的儿子带来了痛苦。如果一切能够重来…… 在1个多小时的庭审之后,法庭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郭世贵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面对6年的刑期,郭世贵的父亲认为量刑稍重,而郭世贵并没有任何异议,服从了法院的判决。见习记者 吴镝 通讯员 绍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