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公布中小学新任教师准入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6:4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张颖北京市教委昨天公布了中小学新任教师的准入标准,小学教师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等学校教师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市计划到2005年,6成以上小学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成以上中学教师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同时提出加大进入中学新师资中非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在中小学培养能用双语教学的教师。
市教委要求,各中小学要培养一定比例的具有双语教学能力的教师,提高40岁以下教师的外语水平。通过加大进入中学新师资中非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改善教师学缘结构。 | |||||||||